陕西省住建厅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建设项目费用计算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_百...
陕西省住建厅明确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建设项目费用计算的核心原则为:以不可抗力认定为基础 ,通过现场签证、分级补贴 、合同优先、合理分担等机制,将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纳入措施项目清单,并明确赶工、降效及价格调整的计算规则。
赶工措施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项目需要赶工的,赶工措施费用另行计算并明确计算原则和方法 。

疫情防控期间未复工的项目 ,工期应予以顺延,顺延工期计算从陕西省政府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20年1月25日)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应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顺延工期。
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 ,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并出台多项政策保障工程领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内容如下: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被视为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 。企业应加强合同工期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间增加的费用 ,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分担。

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费用明确:20元/天/人
壹→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费用明确为每人每天20元标准足额计取、包干使用 。具体说明如下:费用涵盖内容: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人员工资 、防控物资、核酸(抗原)检测、宣传教育和临时设施等费用。计取条件:以防控期间(不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期)施工单位的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实际人数计算。人数确认方式:具体人数由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 。
贰→费用调整原则:包括疫情防控应急措施费用 、停工损失费用、窝工降效费用、赶工措施增加费用和其他费用,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造价,据实调整合同价款。 疫情防控措施费:按受应急措施影响的具体情况和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实际人数 ,每人每天计取20元至40元标准,包干使用。隔离观察期间工资按正常工资计取 。
叁→疫情防控措施费:双方可协商确定费用标准。协商不成时,按每人每天20元至40元的标准计取。停工损失费用:据实结算待岗工资 ,原则上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窝工降效费用:封控区按35%~45%调整。管控区按20%~40%调整。防范区按15%~25%调整。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可按市内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
防疫措施费
壹→防疫措施费在不同地区规定和用途不同,具体如下: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

贰→山东省将疫情防控措施费计入工程概算,具体规定如下:费用定义与范围疫情防控措施费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产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核酸检测 、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测温器具 、隔离围挡、宣传展板、专职消杀等。不包括疫情事件应急处置 、封闭管理下的人员隔离转运、停工等费用 。
叁→自费隔离费用是否过高需结合隔离政策与个人选择综合判断 ,目前各地对来自重点区域人员的集中隔离普遍采取自费原则,费用标准多在每日300元左右,符合防疫成本分摊逻辑 ,但需关注特殊群体实际困难。
肆→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处理根据山西住建厅7月19日发布的消息,建筑工程施工期间,若项目所在地有疫情防控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如设置隔离区、配备防疫物资、定期消杀等)所产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工程造价。此类费用属于工程成本的一部分,无需额外协商或调整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的通知_百度知...
新增工程措施费原则上可调整 ,但合同明确约定的除外。地区特殊规定:不同地区对措施费有特殊规定。如广东省自2025年起将模板工程列入分部分项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分解为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和安全生产四项,其中安全生产措施单独列项且费用不可竞争 。北京市则规定疫情防控应急措施费、停工损失费 、窝工降效费等计入工程造价并按当期进度款支付。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021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新的修缮定额,并且在发布新定额时明确注明了2018版定额废止 。这一举措进一步确认了2018版房屋修缮定额的失效状态 ,新定额的发布是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变化、技术进步以及政策调整等需求,以更科学、合理 、准确的方式对房屋修缮工程进行计价。
根据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件要求,湖南省2025年规费取费标准需结合最新政策动态调整。文件明确指出 ,费率核定需以省级住建部门发布的年度通知为准,且不同工程类型(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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